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 一、工作程序 申请——受理——试设计——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二、许可等级 A级、C级、D级、SAD级 三、设备类型 高压容器、低、中压容器、球形储罐、非金属压力容器、铁路罐车、汽车罐车、长管拖车、罐式集装箱等 四、基本条件 级别 参数 申请受理单位 书面申请要件 人员基本要求 A级 A1级,指**高压容器、高压容器(注明单层、多层) A2级,指第三类低、中压容器 A3级,指球形储罐 A4级,指非金属压力容器 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和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查报告 3、质量保证手册 1、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 2、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 (A4级可根据实际工作量专职设计名员可以适当降低) C级 C1级,指铁路罐车 C2级,指汽车罐车、长管拖车 C3级,罐式集装箱 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和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查报告 3、质量保证手册 1、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 2、设计审批名员不少于2名 D级 D1级,指第一类压力容器 D2级,指第二类压力容器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查报告 3、质量保证手册 1、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5名 2、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 SAD级 指压力容器应力分析设计 国家质检总局受理和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查报告 3、质量保证手册 1、单位专职设计人员总数不少于10名 2、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 3、专职分析设计人员不少于3名 4、专职SAD级压力容器设计审批人员不少于2名 压力管道设计许可证 一、工作程序 申请——受理——试设计——鉴定评审——审批——发证 二、许可等级 GA级、GB级、GC级、GD级 三、设备类型 GA类(长输管道)、GB类(公用管道)、GC类(工业管道) 四、基本条件 级别 参数 申请受理单位 书面申请要件 人员基本要求 GA类 (长输管道) GAl级((1)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气体介质,较高工作压力大于4.0MPa的长输管道; (2) 输送有毒、可燃、易爆液体介质,较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6.4MPa,并且输送距离(指产地、储存地、用户问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管道的长度)大于或者等于200km的长输管道。) GA2级(GA1级以外的长输(油气)管道为GA2级) 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查报告 3、质量保证手册 GAl级,各级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3人 GA2级,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GB类 (公用管道) GBl级 (城镇燃气管道) GB2级 (城镇热力管道) 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和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查报告 3、质量保证手册 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GC类 (工业管道) GCl级( (1) 输送GB 5044—85《职业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较度危害介质、高度危害气体介质和工作温度**标准沸点的高度危害液体介质的管道;(2) 输送GB 50160-1999《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 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规定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燃液体(包括液化烃),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的管道;(3) 输送流体介质并且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10.0MPa,或者设计压力大于或者等于4.0MPa,并且 设计温度大于或者等于400℃的管道。) GC2级(规定的GC3级管道外,介质毒性危害程度、火灾危险性(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小于GC1规定的GCl级管道。) GC3级(输送无毒、非可燃流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者等于1.0MPa,并且设计温度大于 -20 ℃但是小于185 ℃的管道。) GC1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GC2、GC3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和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查报告 3、质量保证手册 GCl级,各级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3人 GC2级、GC3级,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GD类 (动力管道) GD1级(设计压力大于等于6.3 MPa,或者设计温度大于等于400℃的管道。) GD2级(设计压力小于6.3MPa,且设计温度小于400℃的管道。) GD1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受理和审批 GD2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受理和审批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自查报告 3、质量保证手册 GD1级,各级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3人 GD2级,专职设计人员必须有相应的设计业绩,总人数不少于7人,其中审批人员不少于2人 2017.08.08 lxd 005